索 引 号 | 015425431/2020-00099 | 发布机构 | 眉山市人民政府 | 公开日期 | 2020-04-17 |
文 号 | 眉府函〔2020〕31号 | 公文种类 | 通知 | ||
成文日期 | 2020-04-16 | 有效性 | 有效 |
眉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明确我市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审批及管理工作具体执行部门的通知
天府新区眉山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流通促进商业消费的意见》(国办发〔2019〕42号)、商务部《关于做好石油成品油流通管理“放管服”改革工作的通知》(商运函〔2019〕659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行政权力指导清单(2019年本)>和<部分中央在川单位行政权力清单(2019年本)>的通知》(川办发〔2019〕66号)精神,为承接好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审批及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全市成品油行业监管,现明确我市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审批及管理工作具体执行部门为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眉山市人民政府
2020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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